?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防止危險廢物填埋處置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標準。本標準對危險廢物安全填埋場在建造和運行過程中涉及的環境保護要求,包括填埋物入場條件、填埋場選址、設計、施工、運行、封場及監測等方面作了規定。本標準的附錄A是標準的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本標準由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研究所負責起草。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解釋。
?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 1.1 主題內容
? 本標準規定了危險廢物填埋的入場條件,填埋場的選址、設計、施工,運行、封場及監測的環境保護要求
? 1.2 適用范圍
? 本標準適用于危險廢物填埋場的建設、運行及監督管理。
? 本標準不適用于放射性廢物的處置。
? 2、引用標準
? 下列標準所含的條文,在本標準中被引用即構成本標準的條文,與本標準同效。
? GB 5085.1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腐蝕性鑒別
? GB 5085.3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
? GB 5086.1~5086.2 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 GB/T 15555.1~15555.12 固體廢物 浸出毒性測定方法
? GB 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 GB 12348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 GB/T 4848 地下水水質標準
? GB 15562.2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
? 當上述標準被修訂時,應使用最新版本。
? 3、定義
? 3.1 危險廢物
? 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 3.2 填埋場
? 處置廢物的一種陸地處置設施,它由若干個處置單元和構筑物組成,處置場有界限規定,主要包括廢物預處理設施、廢物填埋設施和滲濾液收集處理設施。
? 3.3 相容性
? 某種危險廢物同其他危險廢物或填埋場中其他物質接觸時不產生氣體、熱量、有害物質,不會燃燒或爆炸,不發生其他可能對填埋場產生不利影響的反應和變化。
? 3.4 天然基礎層
? 填埋場防滲層的天然土層。
? 3.5 防滲層
? 人工構筑的防止滲濾液進入地下水的隔水層。
? 3.6 雙人工襯層
? 包括兩層人工合成材料襯層的防滲層,其構成見附錄A圖1。
? 3.7 復合襯層
? 包括一層人工合成材料襯層和一層天然材料襯層的防滲層,其構成見附錄A圖2。
? 4、填埋場場址選擇要求
? 4.1 填埋場場址的選擇應符合國家及地方城鄉建設總體規劃要求,場址應處于一個相對穩定的區域,不會因自然或人為的因素而受到破壞。
? 4.2 填埋場場址的選擇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 4.3 填埋場場址不應選在城市工農業發展規劃區、農業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物(考古)保護區、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供水遠景規劃區、礦產資源儲備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
? 4.4 填埋場距飛機場、軍事基地的距離應在3000m以上。
? 4.5 填埋場場界應位于居民區800m以外,并保證在當地氣象條件下對附近居民區大氣環境不產生影響。
? 4.6 填埋場場址必須位于百年一遇的洪水標高線以上,并在長遠規劃中的水庫等人工蓄水設施淹沒區和保護區之外。
? 4.7 填埋場場址距地表水域的距離不應小于150m。
? 4.8 填埋場場址的地質條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 a. 能充分滿足填埋場基礎層的要求;
? b. 現場或其附近有充足的粘土資源以滿足構筑防滲層的需要;
? c. 位于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主要補給區范圍之外,且下游無集中供水井;
? d. 地下水位應在不透水層3m以下,否則,必須提高防滲設計標準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取得主管部門同意;
? e. 天然地層巖性相對均勻、滲透率低;
? f. 地質構結構相對簡單、穩定,沒有斷層;
? 4.9 填埋場場址選擇應避開下列區域:破壞性地震及活動構造區;海嘯及涌浪影響區;濕地和低洼匯水處;地應力高度集中,地面抬升或沉降速率快的地區;石灰熔洞發育帶;廢棄礦區或塌陷區;崩塌、巖堆、滑坡區;山洪、泥石流地區;活動沙丘區;尚未穩定的沖積扇及沖溝地區;高壓縮性淤泥、泥炭及軟土區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場安全的區域。
? 4.10 填埋場場址必須有足夠大的可使用面積以保證填埋場建成后具有10年或更長的使用期,在使用期內能充分接納所產生的危險廢物。
? 4.11 填埋場場址應選在交通方便、運輸距離較短,建造和運行費用低,能保證填埋場正常運行的地區。
? 5、填埋物入場要求
? 5.1 下列廢物可以直接入場填埋:
? a. 根據GB5086和GB/T15555.1-11測得的廢物浸出液中有一種或一種以上有害成分濃度超過GB5085.3中的標準值并低于表5-1中的允許進入填埋區控制限值的廢物;
? b. 根據GB5086和GB/T15555.12測得的廢物浸出液Ph值在7.0~12.0之間的廢物。
? 5.2 下列廢物需經預處理后方能入場填埋:
? a. 根據GB5086和GB/T15555.1-11測得廢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種有害成分濃度超過表5-1中允許進入填埋區的控制限值的廢物;
? b. 根據GB5086和GB/T15555.12測得的廢物浸出液Ph值小于7.0和大于12.0的廢物;
? c. 本身具有反應性、易燃性的廢物;
? d. 含水率高于85%的廢物;
? e. 液體廢物。
? 5.3 下列廢物禁止填埋:
? a. 醫療廢物;
? b. 與襯層具有不相容性反應的廢物。